报网互动稿(四川日报・四川在线记者江芸涵)记者今(6)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即“专升本”的方案出台,考试时间为5月22日至23日,科目不得少于3门课程。从今年起,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
计划: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
2010年“专升本”的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四川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原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有关高校中举办的二年级在校生“专升本”工作,原则上不再进行)。“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本年度四川省“专升本”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均按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的原则编制计划。省教育厅强调,“专升本”对口学校由省教育厅根据各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院校的协议及专业布局进行安排,各有关高校不得无故变更。
考试:不少于3门,5月下旬开考
2010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自主组织,其基础课考试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考试时间为5月22日至23日。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同一学校的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升本”的学校。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对学生成绩的认定可以结合原在校期间成绩计算。
录取:师范专业向民族地区特招120名
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并于6月10日前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接收学校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为民族地区培养中小学教师所组织的民族地区“专升本”师范专业特招,今年继续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培养。计划数额120名,招生对象为与甘孜、阿坝、凉山州教育局签定服务协议的省内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招生按照全省“专升本”统一政策执行,单独划线录取。
教学:录取后原学校进行电子注册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商定。
从今年起,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往年选拔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不再补发专科毕业证)。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3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四川在线)